民国时期酒店装修民国时期装修风格

文章来源:延庆文学网  |  2020-08-01

民国时期酒店装修 民国时期装修风格

杭州新新饭店看介绍这家店是民国时期就有的老字号饭店,我们是台湾...国十六年,南京政府成立,同年六月,公布"烟酒公卖暂行条例",规定以实行官督商销为宗旨。

公卖机关的组织结构与北京政府大致相同。

公卖费率以定价的20征收。

每年修定一次。

民国十六年还发布了。

在国内销售的洋酒( 包括华人仿制及外国人制造的或进口的洋酒),从价征收30%。

洋酒类税直接征税于贩卖商人,起运地方例不征税。

与相辅的还有,。

由于中国的资本主义经济并不发达,几千年来,酿酒业的规模较小。

清末开始,洋酒和啤酒在国内开始机械化生产,在酒政上也引入了一些西方的机制,就厂征收制就是其中的一种。

洋酒和啤酒的税收,从征于零散的贩卖商人改为就厂征收,征于集中的制造厂商,是税收制度的一大进步。

这也是符合酿酒业规模逐步扩大这一历史潮流的一个举措。

就厂征收制和烟酒牌照税的征收奠定了现代酒税的基础。

民国二十年(1932年),公布了"就厂征收洋酒类税章程",实行了就厂征收办法。

就厂一次征足,通行全国,不再重征。

征税手续由烟酒税处派员驻厂办理。

税率为值百征三十。

厂商将各种洋酒出厂运销数量逐日据实通知驻厂员查明登记,由驻厂员于每月月终列表呈报查核。

每月月终厂商将全月各种洋酒出厂总数及应纳税款数目结算清楚,开列清单,连同应缴税款于次月五日前呈送本部印花烟酒税处核收汇解。

同年还制定了"征收啤酒税暂行章程"和"征收啤酒税驻厂员办事规则",啤酒税与洋酒税从此分开。

该章程规定: 在中国境内设厂制造之啤酒均应按本章程规定完纳啤酒税。

啤酒税也由本部印花烟酒税处直接征收,一次征足,不再重征。

啤酒税暂定为按值征百分之二十。

有关核查和缴款方法同洋酒类。

民国二十二年六月十五日起,一律改为从量征收,分箱装及桶装两类税率。

四十八大瓶,即夸特瓶的箱装或七十二小瓶,即品特瓶的箱装的每箱纳税银元二元六角;桶装的按每桶净装容量计算,每公升纳税银元七分。

民国二十年还公布了《烟酒营业牌照税暂行章程》,该章程适应于在华生产及销售的所有酒类。

分整卖和零卖两大类。

整卖的根据营业规模分为三等,甲等每年批发量在2000担以上者,每季征收税银32元,乙等批发在1000- 2000之间的每季 征银24元,丙等批发量在1000担以下者,每季征收16元。

零售分为四等,每季纳银分别为8元,4元,2元和5角。

该章程对洋酒类的营业牌照税也做了规定。

中央政府征收的烟酒牌照税收入,除由中央留十分之一外,其余拨归各该省市作为地方收入。

民国二十三年七月,各省烟酒牌照完全划归地方,并由各省市经征,烟酒牌照税完全变为地方税收。

民国三十一年,国民党中央政府接受地方税,通电废除牌照税, 改征普通营业税,牌照税不复存在。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公布“土酒定额税稽查章程”,国产土酒改办定额税。

税率因酒的类别和不同的省而有所区别。

民国二十五年,颁布"修正财政部征收啤酒统税暂行章程",啤酒征税改归统税局办理,由统税局派员驻厂稽征,称为"啤酒统税"。

啤酒税原从值征收,税率为 20%。

次年因从价征收,致使纳税参差不齐。

于是又改为从量征收。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国民党政府以加强税收,充裕饷源为由,将各省土酒一律加征五成。

转载请注明出处天水家装 民国时期酒店装修

关节炎
宝宝积食呕吐怎么办
新生儿拉肚子吃什么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