雀巢舌尖上的事随笔
文章来源:延庆文学网 | 2019-10-01
俗话说,站有站相,坐有坐相,吃有吃相。过去的人,很看重这个。
我记得小时候,就因此常叫父亲纠正或训诫。站立时,不准弓着腰,说像讨吃货;不准倚着物,说是懒汉样;不准双臂环抱胸前,说是像骂街的泼妇。坐下时,又不准左扭右扭,说是像生了虱子;不准叉开双腿,说是极不文明;不准翘起二郎腿,说是对人不礼貌。尤其是吃饭的时候,讲究最最多:不准口咬筷子,不准敲击盘沿儿,不准满掌捧碗;不准大声说话,不准把着一份菜独食,不准剩下半颗儿米粒;最不能听见的,就是吧唧嘴的声音……就是现在回去了,一家子守着父母吃饭,任谁也不敢太没规矩。
说起来,对于“吃相”印象最深的,一是小品演员朱时茂与陈佩斯表演的《吃面》。陈佩斯扮演的是一个社会底层的劳工,想来饿肚皮是常有的事,好不容易捞着一个又挣钱又可以吃饱的活儿,也就顾不得许多了,衣扣一解,襟开胸露,半蹲半就着,用一双大长筷子,吸吸嘶嘶直往肚子里使劲地灌。那吃相,真是形象的了得。另外,见某位女作家撰文描写山寺里僧人吃饭的场面,说“空空空……”地木板子敲过后,众僧人簌簌而动,行至餐房。长衫一撩,落身一坐,且坐态如钟。“请”令一下,皆合掌恭敬,齐颂一段进食前的经文。后,左手托碗,犹如祥龙含珠,右手执箸,宛若锦凤点头。整个餐房里,可谓寂静雅然,一片祥和宁。
吃饭,在僧人来讲,是修行的一种。
吃饭,在常人来说,就是吃饭而已。
我有一个妗子,人长的肉头短颈,性子却辣烈,吃起饭来更是风卷残云,什么食物,但凡入了她的嘴,立刻就会奏响一场盛大的个人音乐会,“吧,吧唧,吧唧吧唧,吧吧唧唧……”她的嘴,忽张忽张着,像围偶有侧泻的堰塞湖,食物夹杂着唾液,在其里翻江倒海、潮涌潮落。纵然并不怎么好吃的食物,一经她的嘴“广而告之”,味道一下就浮夸起了。小的时候,我因在家受约束惯了,初次见这位妗子吃饭时,很是好奇,也觉有趣,曾留心模仿过。岂料,后被父亲逮到,好一通训教。至此,也就再不敢了。长大了,方才觉得,那样的咀嚼之音,确实难听,真能要人的命。
有一位叫“宋梅”的女子,是我原来的同事,她吃饭的时候,有一怪癖,就是不管人多人少,总喜欢用自己的筷子,沙场点兵似的乱翻盘里的食物。菜有多少盘,她就翻多少盘。从盘面翻到盘底,再从盘底翻到盘面,寻找她可心的那一箸。叫她翻过的菜,鱼成烂泥,蔬如杂草,弄得旁人一点食欲也没有了。
还有,生活有不少男人们,喜欢边吃饭边用竹签剔牙,尤其那种手指上戴着大金戒的,似乎更甚。剔牙,本该是个很隐秘的事,私下里做为,人们可以理解。然大庭广众之中,你嗞牙咧嘴舌肉蠕蠕的不说,还不时将牙缝里剔出的食物碎屑,认真捏在指尖,不定向的一弹。伴随着“发射”的成功,还从喉间不断“嗝”出串串欢庆似的响动,简直令人不忍目睹,也不忍耳闻。
当然,比之这样的大咧咧者,生活中所见,也不乏极优雅者。
我在楼下的面馆里,曾见过一位美女吃面,那优雅之状,简直令人咂舌,令我等这类粗妇不敢举箸。
一碗削面、两碟小菜,花一样摆在那位美女眼前。只见,她悠悠夹起一块黄瓜,欲滴的红唇徐徐靠近,把嘴张到极限之大,用筷子将黄瓜块通过“舌道”,缓缓送至后嗓子眼儿处,复将筷子原路“倒”出,生怕发生车祸似的。接着,把嘴向里一拢,收合上。上下红唇不见动弹,只隐约见下巴即后腮帮处,一跳一跳地动。间或着,还有“噌噌噌”之声,从七窍中的另外六处传出。一块黄瓜,大约嚼了几分钟。之后,又用筷子在碗里绕来绕去,绕来绕去。片刻,尽将一条削面巧巧绕在筷子上,像藤缠住了树。最后,又将前法,复播一遍。
饭,像她这么吃,优雅是优雅的要命,可也不知累不累?反正,我看着是挺累的。若要叫我同她共餐,那么,我宁愿饿着肚皮。
《礼记》里讲:“夫礼之初,始诸饮食。”
吃相一事,说小了,是个人习惯,说大了,就是种社交礼仪。在我觉得,凡事不能太过随心,随性,“非礼”于人;也不必刻意去做作着渲染优雅,招惹眼目。总体而言,做到叫旁人看的下眼,感觉舒服,即可。当然,平素私下里,远离了人群,关起自家的门来,就没有必要还拿捏着一些个造型与姿态,这个时候,人就可以把性情的东西释放出来。我有一闺蜜讲,她的夫君就是内外分明自在随性的人,在外奔波一整日后,一进家门,必得脱得袒腹露背,唯剩个裤衩子。就连用餐的时候,也是赤身盘腿,大嚼大咽,吃喝得汗流浃背,像做了快活地床上运动一般。然,一旦打开了门,就西装革履,就把那片叫做“文明”的树叶,即诸多类似的树叶,随身携带,运用得当。我听过后,盛赞其为“高人”
吃相,看似是外像,实则是内功。看似事小,然一个不留神,就会暴露你的诸般真相,也带给他人很多不适。如果你不是天生的“高人”,或者还没有炼就成“高人”,那么,如此的小节,于人于己,还是拘拘的好。
二、舌尖上的喜恶
新邻居大姐的身样胖胖地,面容也长的很大众化,人却极有个性,在各种喜好上,也与常人有别。比如,她信仰外国的神仙,比如,她喜欢吃榴莲。
榴莲是南方的水果,我没到过南方,不知道什么价位,反正在我居住的这座北方小城里,动辄就要几十块钱一斤,最便宜也要三十好几。邻居大姐好像不计较这些,隔三差五的买颗回来,人离得老远老远,就能闻到那股子呕心的臭味。而且,大姐喜欢将吃剩下的榴莲壳扔到楼道里,久不收拾。好几次,我实在受不了它特殊且霸道的味道,顺手帮忙扔过几次。有一回,她像是专门约我同去菜场,路过水果店时,就又买了一颗榴莲,且在售货人员的众围之下,敞着嗓子很荣耀地说,贵的东西就是好,她就喜欢买贵的东西,穿衣服喜欢穿最贵的,吃水果也喜欢吃最贵的。自那之后,我似乎有些明白她为什么喜将榴莲壳扔在楼道里不收拾的原因了,为成全其心意,我也就再没帮她处理过。日子久了,人进进出出的,似乎慢慢习惯了那味道。有时候,也能做到忽略不计。
最贵的就是最好的?上查查,榴莲确实是水果之王。于是,在去年国庆回去看望老人时,我怀着这种被潜移默化了的思想,咬了咬牙,花了一百三十八块钱,给父母也买了颗榴莲。因我知道,像我们这种穷人之家,别说吃这么贵的水果,就是能听到见到,也就算是有见识的了。
孝心可表,似生怕人不知道似的,我手里提着这颗榴莲,像提着一只浓缩的金鳄,招摇过市。一进家门,也敞着从未敞过的嗓子,对父母大喊大问,并向捏着鼻子的母亲吹嘘着,这榴莲是如何的有营养,如何的美味好吃。其实,说句实在话,我活了这么大,也是头一次买这玩意儿。如此,本想着借这朵“花”邀一次大功,可结果却否极泰来,除了一向宽厚的父亲说了句“还可以”,以示安慰我之外,全家人个个浅尝辄止,连说“不好,不好”、“再别买,再别买”。其中,最数我的外甥女了,皱着她光洁的眉头,一手捂着鼻子,一手捏着半个榴莲壳,连呼“往哪儿放、该怎么处理”。恰这时,家兄推门进来,扑鼻的气味薰得他直是倒退。等明白了事情的原委,便立刻拿出他为人师者的架势,教训我:“什么臭,你吃什么!”母亲则坐在旁桌,不住地絮叨着:一百多块钱,就买这么个东西,可惜了。唉,他们怎么就不明白我的心呢?果真有那么难吃?我很不服气,也小心地拣了半块,入嘴,小嚼两下,立马吐出,并长吁一口大气。罢了,罢了,与这榴莲,从此就算缘尽了。
臭榴莲、臭豆腐、臭千张、臭鱼、臭卤、臭菜……能享受臭味道的人,真不是一般的人。嗜酸,同样也是。
汪曾祺先生在其《五味》一文中说,山西人能吃醋,几个山西人在北京下馆子,坐定之后,还没点菜,先把醋瓶子拿过来,每人喝了三调羹。想来,大约是将醋作为了餐前的开胃汤?不过,我到大同有好几年了,虽真没碰到捧着醋瓶喝的,然平素所接触的人,十有八九是喜欢吃醋的。有个朋友说,她家吃饭就无醋不欢,就连喝小米稀饭,也得倒些醋,说酸不溜丢的,可好喝了。这话,若是不惯熟的人听着,总保以为她是个半疯子。
我的母亲就特别喜欢吃一种食物——酸粥。酸粥是种极具地方特色的食品,也是物资匮乏年代劳动人下地干活最耐饥的一种食物。做酸粥,需先将糜米泡在预先准备好的酸浆罐里,其里浆汤老酸老酸的,好像馊了一样。谁家里若养一个酸浆罐子,满屋子都是那味儿。泡入糜米的罐子,要放到热地方,发酵上一夜。第二日,把浆好的米淘洗数遍,入锅,添比例适当的水,大火煮开,小火熬煮。最后,在盖着锅盖捂一会儿,即成。做好的酸粥,样子比平常的粥要稠些。吃的时候,就着油炸的红椒沫,或者腌好的酸菜丝。有时候,母亲还会切几块山药蛋,或面葫芦,加在酸粥里面。吃的时候,用筷子碾碎了,与粥米混合着吃。我也尝过几次,其味道并不十分的酸,也不涩,绵绵地,咀嚼之后,好像后嗓子上会回回来一阵香。纵如此,我也还是不喜欢吃。记忆里,母亲一做酸粥,我就用眼睛使劲儿剜她,以泄不满。
相对臭与酸,辣也是种很极端的味道。一说到“辣”,喜欢的人,舌头底部就不由会泛起一股馋液;不喜的人,则顿觉后脑勺都有种火烧火燎的感觉。在中国,喜食辣味的,莫不过于川蜀之地的人了。就自己所见的四川人里,百分之百是无辣不欢的,每吃什么,必得红油冉冉,能吓死个人。在外国,好像属墨西哥人最爱吃辣了。
总之,五谷杂粮入肚腹,是一人一口味。在择味上,是千差万别。在种类的喜好上,也是千奇百怪。
依稀记得,我们老家有位四十多岁的邻居大婶,特别爱吃动物的头、蹄、下水。真正给她炖上一锅红烧肉片儿,她还不稀罕。谁若给她端点什么猪尾巴、鸡翅膀、羊蹄蹄的,她倒爱不释手。有好几次,我家杀鸡,她总及时赶到,就为拣些鸡的心啊、肝啊、肠啊、胃啊的,回去熬杂碎吃。想想,还真是个奇葩人物。
我家先生有个朋友,特别喜欢吃田螺。我见过一次,夏天的某个傍晚时分,约了两好友,坐在露天的小吃摊子上,一扎啤酒,几盘香辣田螺,一边吃喝,一边聊天,能消磨时光到大半夜。几个人里,要数那人会吃了。黑乎乎顶尖的一盘田螺守在胸前,手捻一根细细的牙签,戳一个,放在嘴边,嗞嗞吸两下,再戳一个,又嗞嗞吸两下。一会儿功夫,盘就见底了。桌角上,吃剩的螺壳,混杂着些红椒碎片,堆砌得像高高地小山一样。
大男人吃小田螺,那简直是小菜一碟。如若换做是美女呢?
那日乘公交车,听邻座的两个姑娘说话。其中一个说,她最近去了趟南京,有朋友请她吃大餐。问吃的什么。说是清蒸蛤蟆,全体的。还说,那道菜听着吓人,看着恐怖,吃起来却滑嫩可口、美味无比,吃过一次,她便爱上了这口,时常想念。说话间,我扭头看了一眼那姑娘,长的眉飞色舞的,随着话音的起落,眼梢稍里还不住飘着一丝意犹未尽之觉。想来,这哪是俗话里讲的“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啊,真真是天鹅想吃癞蛤蟆嘛。
其实,比起吃蛤蟆,还有叫人惊悚的。
前不久看中央电视台《舌尖上的中国》,其里讲上海人吃毛鸡蛋的事,真是叫人闻之大骇。这个所谓的毛鸡蛋,也叫鸡仔蛋,或毛蛋,就是指快要孵好的鸡蛋。它可蒸、可煮、可煎、可炸,还可烤着吃。而且,根据小鸡孵成的情况,可分成全半鸡、全鸡、全蛋几种,每种的味道还不一样。我想,能够将此物一投入口,且吃得津津有味者,真不是凡人。至此后,每每有话题提及上海或上海人,我的脑袋里,第一时间就会闪现那毛鸡蛋令人毛骨悚然的样子,就差梦魇了。
人这个舌头,还真是叫你又爱、又恨、又欢喜、又无奈的器官,其上潜伏着无以言状的密码,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被什么食物给开启,从而暴露你为人的性情,及所在的地域。
说了一圈,绕到自己,毫不避讳的说,我这个人在吃的题上,也是爱憎分明的。在食物的种类上,但凡活着的、长毛毛腿的、肥油大脂的、视觉上黏黏糊糊的,是绝对不碰的。要是什么豆腐、山药蛋、大白菜之类的,倒是喜不胜收,也不厌其烦。在食物的味道上,凡臭者,皆绕道而行;酸的,尚可接受一二;辣呢,生理性的波动,唯有甜的东西,那是来者不拒。小的时候,可以说是钻在“蜜罐子”里长大的。而今,虽然说胃不太好,不能肆无忌惮地胡吃海吃了,可还是不可抑制地喜欢。比如萨其马,比如巧克力。
有人说,喜吃甜食的人,思想简单、性情幼稚。我想,我这一辈子恐怕要将简单、幼稚进行到底了。
三、从“吃”开始慢下来
某友推荐了个听书,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每于深夜,拧亮小台灯,一个人靠着软沙发坐在地毯上,细细听台湾蒋勋先生说《红楼梦》,从宝黛初相会,听到钗黛弃前嫌;从“冷香丸”,听到“妒妇方”;从大观园群芳吟诗作画,听到中秋节夜宴发悲兆。断断续续大半年的时间,一直听到迎春强忍委屈与恐惧,跟随孙绍祖而去……终了才知,蒋勋先生此讲《红楼梦》尽然讲了四年多。八十回,四年,难怪讲这么好,领悟这样深。也算对得住曹公寒窗茅屋十多年的增删批阅了。
共 6640 字 2 页 转到页 【编者按】俗话说得好,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一顿饿得慌。中国人一直相信“民以食为天”的古训。确实吃饭是人能够得以生存和生活下去的必要条件。“吃相”这一节,作者写的是妙趣横生,在作者幽默且犀利的语言下,大千世界芸芸众生吃相,活灵活现于眼前。或粗俗或扭捏作态,叫人在会心一笑间,感悟颇深,“吃相”即“人相”是也。人想说,萝卜青菜各有所爱,“舌尖上的喜恶”讲了作者亲身所见所闻所经历过的于吃有关的种种有趣之事。小故事中也有一些小感触。现代社会人心浮躁且不安,人们终日奔波忙碌,有的人不要说有时间静下来做一顿饭,就是吃饭也恐怕没有时间。文章中提及的台湾两位著名的文化人蒋勋先生和林清玄先生之事,我们应当引以为鉴。我们的生活应当张驰有度,要拼搏,亦应享受生活的美好。正如作者所言“恢复你的生活美学,从吃开始……让生活慢下来,美起来。”从平常处见深意。难得佳作,顶力推荐共赏。:梁于音。【江山部·精品推荐15042 0027】
1楼文友: 15:07:21 这是一篇好文章,由于我的水平有限,弄了好长的时间,刚刚发出来,怕不要耽误了为作者申请加为精华的时间。问好作者。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回复1楼文友: 19:55:57 迟复为歉!实在不得空。望您见谅。
感谢,辛苦了。
2楼文友: 22:47:04 拜读老师的佳作!祝福老师佳作连连,学习文友,问候文友!
回复2楼文友: 19:56:47 迟复为歉!实在没有时间。
谢谢鹦鹉。问候鹦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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