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渭南市创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公生存

文章来源:延庆文学网  |  2020-05-07

关于对渭南市创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公示

根据渭南市人民政府申请,我厅依据《创建陕西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行动方案》,于近期组织省级相关部门和有关专家成立考核验收组,对渭南市创建陕西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情况进行了考核验收。考核验收组认为:渭南市创建陕西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各项指标已达到了考核要求,同意通过陕西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验收。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并监督创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现就渭南市创建成为陕西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事宜,在陕西、陕西省环境保护厅站、渭南、渭南市人民政府、渭南市环保局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省环境保护厅接受反映渭南市创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情况和问题的来信、来访和来电。公示日期:2016年8月26日—9月2日公示期间设立下列举报和信箱:陕西省环境保护厅:029—传真:029—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省政府大楼10层省环保厅邮编:710006电子信箱:hbtwfc@渭南市创建陕西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指标达标情况 基本条件 1 完成省、市人民政府下达的污染物总量削减计划。 达标2 三年内城市辖区内未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达标3 城市环境保护投资不低于城市国内生产总值的1.5%。 达标经济社会 4 经济持续增长率高于全省平均增长水平。 达标5 单位GDP能耗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或近三年逐年下降。 达标单位GDP用水量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或近三年逐年下降。 达标万元GDP主要工业污染物排放强度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或近三年逐年下降。 基本达标环境质量 6 空气质量全年优良天数大于全年天数的80%。 达标SO2、NO2、PM10年日均值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基本达标7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不低于96%。 达标8 城市水环境功能区和出境断面水质达到相应标准。 达标9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低于60dB。 达标10 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低于70dB。 达标环境建设 11 受保护地区面积不低于国土面积比例的5%。 达标12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达标13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不低于70%。 达标14 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不低于90%。 达标工业企业排污申报登记执行率为100%。 达标15 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覆盖率不低于50%或清洁能源使用率不低于50%。 达标16 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不低于60%。 达标17 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不低于80%。 达标18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80%。 达标19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不低于70%。 达标20 危险废物依法安全处置。 达标环境管理 21 环保目标制落实到位,环境指标已纳入当地目标考核范围,制订创建规划并分解实施,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 达标22 建设项目全部坚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达标环保“三同时”执行率不低于90%。 达标规划环评综合执行率不低于80%。 达标23 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全部安装自动监控装置。 达标自动监控装置和环境保护部门实现联。 达标24 环境保护能力建设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 达标25 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不低于80%。 达标26 中小学全面普及环境教育。 达标27 城市环境卫生落实到位,城乡结合部及周边环境符合相关管理规定。 达标总评 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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