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府那天极为热闹体系
文章来源:延庆文学网 | 2020-03-06
姨妈家的小院 一
我不知道这个院子修建于哪一年,自我记事开始它就存在了,一进大门右侧的四间房是高于平地五六米的,需要通过石板搭的楼梯才能到,有一间房刚好连通对面的的街,作为姨妈的门市部,买一些烟酒零食什么的,其余的三间房则作为卧室和浴室,而和大门正对着的大房间就是客厅和主卧了,大房间下有一个地窖,时常来储存一些酒,和姨妈自己做的咸菜,大房间的右侧有一间很小的锅炉房,用来保证冬天的供暖,而左侧不远的地方就是用来方便的天坑。
院子并不大,但在童年时对于我来说却是一个藏有无尽宝藏的地方。院子里有许多苹果树,酸梅树和杏树,还有许多我叫不上名字的花,树与树之间相排列十分紧密浓密的遮住湛蓝的天空,在树干上系上吊床,便是个夏天乘凉的好去处。我时常为了和表姐们抢那一张吊床吹胡子瞪眼的,最后还是在外婆的劝说下,姐姐们乖乖的把吊床让给了我,但她们让给我时还不忘提醒我:
小心在你睡觉的时候蚊子和蛾子飞你脸上。
我才不管什么蚊子和蛾子呢,砖头底下的潮虫我都捉过,蛾子算什么,便安安心心地躺在吊床上,那时刚刚入秋,酸梅还未成熟,半紫半青地藏树叶之间,躺在吊床上刚刚好可以够得到最低处的酸梅,便伸手拔了几颗,用手擦掉表面的泥土塞进嘴里,酸甜中带着一种涩涩的味道,果然不成熟的果子是不好吃的。在吊床上躺累了,便跳到草丛中,草丛中零散的种着几株 红娘子 ,拨开表皮,果肉是十分甘甜的,把表皮塞进口袋里,可以给外婆泡水喝。草地里散落了许多金黄色的落叶,像铺开了一张金黄的地毯,用树枝挑开就是昆虫们的家了,在靠近墙角一点的地方,湿润的泥土中有一个狭小而深邃的洞穴,时常可以看见蚂蚁成群结队的在洞口徘徊,一小颗杏子上的果肉,就需要七到八只蚂蚁轮流搬运才能搬进洞口,一般搬运食物的都是没有翅膀的工蚁,而站在洞口耀武扬威指挥的则是带翅膀的雄蚁,看着它们搬得那么辛苦,我会用手直接一步到位帮它们搬到洞口,但是蚂蚁们却慌了神,围着那一小颗杏子肉不知道该做些什么。很快我便失去耐心了,又开始翻开树叶下的残砖,砖头下的生物就没有蚂蚁那么可爱了,有一回翻开砖头下面爬出两只蜈蚣,吓得我扔了砖头就跑到外婆怀里大哭,外婆非但没有安慰我倒吓唬我道:
让你再手闲着没事干,这草里不仅有蜈蚣还有蛇呢,专门就咬你这种不听话的娃娃。
我反问外婆:
是像白娘娘那种蛇吗?
要是白娘娘还好了,是那种又灰又黑的草蛇!
外婆说的好像那种蛇立刻就会爬进我的身上一样,吓得我哭的更凶了,很久都不敢做再捉虫子玩,生怕被蛇咬。除了枯叶中藏着的蛇以外,姨妈家的地窖则让我觉得藏着比蛇还要恐怖的的东西,有一次我和姐姐在院子里玩羽毛球一不小心球就掉进地窖里去了,我俩只好壮着胆子进地窖里捡球。可到了门口的时候都吓得停住了脚,总觉得打开门就会有鬼钻出来,最后姨父回来了,我们只好让姨夫帮我们去捡羽毛球。我俩颤颤巍巍跟在姨夫身后,门缓缓打开了,昏黄的灯光和扑面而来的阴冷和潮气让人觉得更加恐怖,走近了些,根本没有什么鬼,只有一张破旧的木头床,床脚则被老鼠啃出了几个洞,床边放着几个巨大的坛子,里面是姨妈放了许多年的好酒,和才做好没多久的榨菜,羽毛球则掉落在木头床上,衣服把木头床搬开,居然发现了一个宝贝 爬犁,姨夫説到了冬天就可以把爬犁系在自行车后面,就可以坐着滑雪了,兴奋的我和姐姐天天盼着冬天的到来。时间行走的速度总能顺着我们的想法来,又是一年的春节,每年的春节几乎都是在姨妈家过的,年三十的前一天大人们通常是从凌晨忙到清晨,姨妈和母亲窝在小厨房里炸馓子和包尔萨克,姨夫和舅舅则在院子里处理刚从南市场卖来的活鸡,我则和姐姐们窝在一张床上,兴奋的翻来覆去都睡不着,终于等到了天亮,小心的穿上崭新的衣服,窗外飘着白茫茫的雪花,院子里早已积满了厚厚的雪。拿着高粱做的扫把把雪都扫成一堆,在滚起来一个圆圆的雪球插上树枝和萝卜就是一个简易的雪人了,拉着爬犁跑出门,在双塔公园里疯一天,直到黄昏之时,便可以回家看春晚吃年夜饭了。
一家人挤在小小的厨房里,一年的悲伤快乐幸福都在三言两语的祝福与香气扑鼻的饭菜中溶解消释。清早在院子里扫出的空地,一天之内又积了厚厚的一层雪,索性就把 烟花直接放到地上,下过雪的天空显得更加的清亮,星星亮的让人分不清哪个是烟花哪个是星星,自那次春节之后,姨妈家买了新楼房。而小院的故事则翻开了新的一页。
二
小陈叔叔是姨妈的第一批租客,他的家住在离市区好几公里远的阿布都乡,而他却在塔城市打工,只有周末或过节的时候才会回去,那时我差不多五六岁,小陈叔叔也是个二十四岁的小伙子,一米七八左右的身高,不胖不瘦的中等身材,方方正正的脸盘和高挺的鼻梁,一双像金鱼一样时常又红又肿的眼睛,我一直好奇他的眼睛为何长的那么奇怪,最后直到他母亲从乡里来看他当我看到同样一双又红又肿的眼睛时,我的心里才有了答案。但尽管这样,也抵挡不住小陈叔叔是个帅哥的事实。因为他身边从来不缺漂亮的女孩子,我母亲和姨妈也给他介绍过很多女孩子,但他却一个都看不上,而小陈叔叔在我看来就是一个和我一样的 大孩子 。那时候母亲的门市部刚开起来,我放学回家第一件事就是回门市部写作业然后吃饭。吃完晚饭老远就会看见小陈叔叔从姨妈的小院晃悠着走到我们家的门市部来。先和我母亲打声招呼道:
姐,你们吃完晚饭没?给我拿包雪莲王的烟。
母亲则一边拿烟一边不忘调侃他道:
刚吃完饭,你个小泡子儿现在有钱了啊,都抽雪莲王 。
小陈叔叔则呵呵笑道:
穷光蛋一个,广场上今天表演节目,我带小洁(我的小名)去看行不行?看完我送她回来?
我一听到广场上表演节目,就嚷嚷着:
我要去,我要和小陈叔叔去 。
母亲无可奈何只好说:
那你去吧,记得听叔叔话啊。
文化广场上人山人海,挤满了人,我们站的的地方又离舞台比较远,高一点的大人可以看见舞台上正在表演的人,而像我这样的小孩子的视线则被大人挡的死死的什么都看不到。小陈叔叔则说:
小洁,我把你抱起来,你坐在叔叔脖子上看好不好?
我还没来得及回答,他便一个胳膊将我抡起来熟练的放在他的脖子上,我只好死死的抱住他的方方的脑袋表演将近一个半小时,他就这样扛了我一个半小时,表演结束了以后我都忘记我是坐在他的脖子上坐了那么久。在广场入口处,骑着自行车卖气球和荧光棒的小贩周围围了一群和我差不多大的孩子,小陈叔叔问道:
小洁,想不想要荧光棒和气球,叔叔给你买 。
虽然心里还是很想要的,但是又不好意思所以只好摇了摇头。小陈叔叔仿佛看出了我的心思,最后我还是左手拿着荧光棒右手拿着气球高高兴兴的回家了。结果第二天气球就不争气的破了,让我伤心了好几天。除了带我去广场上玩小陈叔叔还会在放学以后带上我们家门市部附近的孩子们和我在姨妈家的院子里玩捉迷藏,我们爬上了树,藏在花坛里,地窖里,小陈叔叔怎么找都找不到我们,结果被我们这几个小屁孩在大马路上追着跑,还差点被骑着三轮车收废品的大叔撞到。大叔皱着眉头语重心长的对小陈叔叔说:
奥呦,多大的人了咋还和个勺娃娃一样撒,天天路过这里都能看看见你和一群娃娃追着玩,玩的时候注意点安全,别娃娃撞了碰了人家妈妈可是要找你的 。
小陈叔叔只好尴尬的笑了笑接受了大叔的劝告,结果没过几天还是和我们一起疯。
黎娜是小陈叔叔第一个名正言顺的女朋友,她原本也是姨妈家小院的租客,家里也在阿布杜拉,她时常踏着一双红色高跟鞋,铆钉的超短裤显得腿十分修长绿色的紧身碎花t恤是当时最流行的款式,一头葡萄紫的 浪长发。虽然打扮的很时尚但五官却不怎么精致,一双丹凤眼和一张时常在不开心状态的厚嘴唇。我很怕她,她不常笑,永远都是一副酷酷的样子。母亲和姨妈凑在一起的时候也不忘调侃道:
也不知道小陈咋想的看上了这么一个丫头,追小陈的女孩子哪个不比她好看。
我也不大喜欢这个姐姐,一方面是出于她看起来不太友好,还有一方面出于自己的私心,我很希望有小陈叔叔这样一个爸爸。可我给母亲说的时候母亲却以小陈叔叔比她小太多这个理由彻底打消了我的念头。黎娜时常混迹于塔城的各大舞厅和卡拉ok厅,我曾更随着大人们去过塔城最有名的 单行道舞厅 那时位于塔城还算中心位置的一条街道的地下舞厅,不见天日的地下室配上红的蓝的绿的灯光让人还没有跳舞就产生一种眩晕感,人少的时候在舞台上留着长发的弹电子琴的大叔就会弹类似于《美丽的塔尔巴哈台》、《喀秋莎》这样的音乐人们便搂抱在一起晃晃悠悠的跳起交际舞。而人多的时候呢,就用音响放一些《兔子舞》这样的迪斯科,而塔城曾经最有名的卡拉ok一条街就是位于小院附近,每次谁说要唱歌大家就会说那就去 三中上坡的卡拉ok厅 好了,我们家门市部的生意在晚上的时候都是靠着这些歌厅维持着的,那些穿的花里胡哨的女老板就会在大半夜到我们家的门市部里买好几箱啤酒供给唱歌的客人。所以每次门市部关门准备回家的时候我和母亲都胆战心惊的,因为经常能看见一群人从歌厅里出来用很大的嗓门吹牛皮说胡话,或者就是抱着路边可怜的小杨树一阵呕吐。而以上我所谈到的这些,都是黎娜经常干的事儿,只要在晚上看见小陈叔叔,不是去对面的的歌厅接黎娜就是到远一点的舞厅去接黎娜。黎娜的工作很不稳定,身上要是没钱了就问小陈叔叔要,不知道小陈叔叔给了她多少钱,许多次都可以看到喝的烂醉如泥的黎娜在姨妈家小院的门口抱着小陈叔叔又是哭又是骂的。虽然是情侣我却从来没有看见过他们两个人一起出现,要不就是小陈叔叔在黎娜生理期的时候一个人跑到我们家门市部里买卫生巾,要不就是黎娜一个人跑到我们家门市部里买烟买酒,嘴上说是给小陈叔叔买的,却能看见她出了门市部就顺手点了一根烟抽了起来。这两个人就这样纠缠了两三年,本来打算结婚的但是黎娜却跟着别的男人跑了,从那以后便再也没见过她。而小陈叔叔也在黎娜离开后的两三个月退掉了出租屋去了乌鲁木齐。
几年后在我快小学毕业时的那个新年,小陈叔叔又出现在我家门市部,与他同行的还有他的妻子,那是一个温柔又秀气的女人,一袭白色连衣裙和一头黑亮的长发,鹅蛋脸。小陈叔叔也和原来大不相同,原来在小院时他总是一身休闲装,而那时却是笔挺的西裤和白衬衫,与妻子十指相扣两人金的发亮的婚戒与手表闪闪发光,听母亲说他的妻子家里条件非常好,父母都是公务员,不仅帮女儿完成了婚事还帮小陈叔叔解决了工作。眼前这个有些陌生和苍老的小陈叔叔让我有些不知所措,而小陈叔叔也不能把我扛到脖子上了,但却一把把我搂过来向他的妻子介绍: 老婆这是我干女儿小洁,现在都长这么大了......
从那以后我便再也没见过他,偶尔与母亲提起,母亲需要想一阵才能记起最后还是说了一句好久没联系了便没有下文了。
三
小陈叔叔搬走后又搬来几个打工的人,但大多没有什么交集,不必细说。但那时姨妈姨夫的老朋友老沈的新家正在装修,于是老沈就带着老婆孩子搬进了姨妈家的小院。老沈是一个标准的塔城男人,理着一个小平头,小鼻子小脸和一个塔城男人标配的啤酒肚显的有些不协调。老沈最大的爱好就是喝酒。无论是夏天还是冬天,总是能在深夜门市部关门时碰见醉的不省人事的老沈,抱着路边的老榆树边吐边说胡话。母亲每次看到他不禁叹了口气:
哎,回去又不知道咋闹呢。
老沈虽然是个酒鬼,但穿着却十分体面,西裤有着整齐的褶皱,衬衫永远都是白的发亮,尤其是脚上那双皮鞋,一天不知道要擦多少回。老沈的老婆是个精明但话不多的女人,达吾尔族,有着深邃的棕色眼睛和小巧高挺的鼻子,脸圆润但也还精致,这样一个美人儿不知道是怎么嫁给的老沈,不仅白天要经营开了十几年的理发店,到了晚上还有照顾喝醉的老沈,而且老沈喝醉了以后还经常打骂她,偶尔能看见她裹得严严实实的头巾下那双有些青紫的眼睛,便知道老沈又打她了。她时常会给姨妈和母亲讲想要离婚,但这个婚离了十几年还是没有离掉。老沈的老婆没有生育能力,所以他们家的女儿是从亲戚家里过继过来的。那个姐姐比我大三岁,从小的气质里便带有一种病态的安静之感。与老沈的老婆一样长的不太像汉族人,眼睛也是棕色的,一张小小的瓜子脸,嘴唇是时常没有血色的。但这个姐姐和我在一起的时候还算开朗,那时他和我在一个小学,她上二年级我上学前班,每天放学我都会去她们班里找她一起回家。前脚刚和老师乖巧的说完了再见便拉着我狂奔到双塔公园,那时候刚刚下完第一场雪,她边说:
小洁,你小心一点奥,我们班的男生约好放学时要和我打雪仗,你别让他们打到你。 刚说完埋伏在树后的一个男生便把一个巨大的雪球丢过来砸的我的胳膊生疼。她便捡起地上的雪还没揉成雪球就往那些男孩子身上砸,边砸还边骂:
xx你个勺子。
一场恶战之后还是姐姐把那几个男生按在了雪地里喊妈妈,我们两便威风凛凛的回了家。母亲看我浑身是雪,便问我又去哪里疯了,我便回答道和沈叔叔家的女儿在公园玩了一会儿。说完母亲还不相信说到:
老沈家丫头那么文静咋可能和你出去疯成这样,你自己出去玩就是出去玩,别给我撒谎。
我无可奈何便不在与母亲争执只好乖乖去写作业。这个姐姐学习极好每次考试都是双百分,除了和我在一起比较疯以外,在家里尤其是在老沈面前乖巧的像一只小猫,从来不敢大声说话。老沈时常和她开玩笑说:
阿大把你送回老家,去见你亲生母亲行不行?
一说到这姐姐便快要哭出来说:
不行不行,我哪都不去。
结果没过几年以后老沈就将女儿送回了老家。母亲十分不解的说:
哎老沈,你咋和个勺子一样,那么好的一个娃娃你就把她送回老家了?
哪有撒办法,她老爹老娘说想她了,而且那边的学校教育质量好,送过去也挺好。 老沈说。
她亲生父母不是重男轻女吗? 母亲问。
不是亲生的孩子吗,在众男亲女也不会对她太差吧。 老陈答道。
女儿走的那几天,老沈仿佛丢了魂一样,是酒也不喝了,去他们家理发店的老顾客都说他脾气仿佛也变好了,每天只是从小院子走到理发店再从理发店走到小院子。后来老沈便搬进了姨妈家旁边的小区。知道我上初中时有一回碰见老沈和她女儿,那时那个姐姐已出落的更加婷婷玉立了。母亲与老沈聊起来问老沈的女儿该考大学了吧。老沈则说:
我让她复读了,上次考的不行,在老家学的文科,我觉得学文科没出路,就让他回来转学到三中学理科。
那这样跨科可以吗? 母亲问。
谁知道呢,反正先学吧,不学文科就可以了 老沈说。
后来老沈的女儿靠着少数民族加分勉强考进了伊犁师范学院。母亲倒常常念叨:
那个娃娃学习那么好,要不是老沈肯定能考个更好的学校 。
但那个姐姐没有一丝抱怨的意思。那时也很少见到老沈喝醉的时候了,只是偶尔路过他老婆理发店的时候可以看见他穿个二流子背心和大短裤帮她老婆擦玻璃晾毛巾,原本黑黝黝的小平头也白了一大片,老沈好像是个发育较迟的孩子,终于长大了。
尾声
后来姨妈姨妈一家搬去了乌鲁木齐,院子里的一切都在休整,虽然院子本身的墙壁和花坛都应经久未修而破败不堪,我已数不清小院里换了多少批租客了,有俄贸市场的小生意人,从河南来新疆打工的农民工,还有刚大学毕业的音乐老师等等。现在院子租给了一个开棋牌室的小老板,政府也因为整体规划的缘故,把院子的外墙从头到尾粉刷了一遍。原本俄式的蓝色木窗也被漆成了砖红色,发黄残破的墙被粉刷成为耀眼的白色,我与小院已许久没有任何交集,但童年时我却拥抱攀爬过小院里的每一棵树,亲吻过小院里的每一株花,时间就是如此,一分,一月,一年倒不觉得有什么,但二十年聚在一起来看,便能感受到什么是物是人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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