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撤离抛弃了做人的底线应该追责

文章来源:延庆文学网  |  2019-11-26

【江山 时事述评】报道:8月24日深夜发生在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手术室的那场大火,医生在危急时刻留下正处于全麻状态中的病人自行离开,导致病人最终窒息死亡,公众就此对如今医生的职业操守等提出质疑,有的甚至认为当事医生“或许该负刑事”(8月27日广州)。大火导致正在手术的患者丧命,无疑给医院敲响了警钟。法律不要求人人是冲进火场的英雄,但法律要求医生去救助被全身麻醉、没有一丝自救能力的手术台上的病人。这起事故引起了民的高度关注,并对现场的医务人员“集体撤离”表示质疑,这六人被民称为“医跑跑”,这些白衣天使的逃跑不但跑掉了医德,更抛弃了做人的底线。

原来在24号夜间10时许,上海交大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前宝钢医院)手术室区域内突发火情。当时该区域内共10间手术室只有一台截肢手术正在进行,并且手术已近尾声。虽有烟雾灌入了正在做手术的那间手术室,但整个手术区域火势并不大,没想到六名正在做手术的医护人员,却抛弃了手术中的病人于不顾,毫无顾忌地选择了“集体撤离”。等消防队员把火扑灭,获悉手术室内还有病人未及做完手术,遂破门而入,那个遭医护人员抛弃的手术病人已“不幸身亡”。可以想象,没有这场火灾,整个手术会成功完成。但是,这场火灾绝对不是让患者独自死在手术台上的借口。病人不是伤重不治死于疾病,罪魁祸首是医生渎职。当意外的火灾出现,在生命抉择考核中,六名医护人员统一交出了一份不合格的答卷。他们抛弃的不只是一个病人,抛弃的是民众的信任,一个医者之心的职业道德,抛弃的是对生命的虔诚与敬重,统统都随着烟雾一起飘散在空气中。

此事被媒体曝光后,遭到民的痛斥,认为没有把患者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这是标准的不作为的人为事故。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门诊部主任杨槐说:病人在麻醉的情况下如遇特殊情况确需撤离手术室,医生可将病人抬至活动病床,再将病人一起带离火灾现场。一般情况下,只要四个经过训练的医护人员,就可以在2~5分钟之内把病人从手术台上转移走。首先麻醉医生可用药物增强病人的生命体征,外科医生给病人止血并加压包扎伤口,护士管理好给病人的输液通道,工人推车将病人转移,其间备用的呼吸气囊可以维持病人5~10分钟的呼吸。据该医院宣传科负责人称,事发时手术室内至少有6名医护人员在场,发现隔壁房间起火后相继撤离。如果这六名医护人员哪怕还有一点职业医德和良心,这位手术病人的生命是完全可以保全的。就算医生在竭力补救转移后病人被烧死,民肯定不会再责怪医院,因为这是本质不同是两种工作态度。这足以证明医院管理混乱,平日没有开展过类似的应变演习培训活动,当火灾发生后,无法应对消防与救护,医生及护士才人人惊慌失措,撒手不管迈腿就跑抢先逃命。

汶川大地震中,一个“范跑跑”引得全国瞩目。而如今,从上海一家医院里跑出的几位“医跑跑”,却让人们心情尤为沉重。救死扶伤,治病救人,这本身就是医生的职责所在。医护遗弃病人致死,已经涉嫌犯罪。有义务救而不救,那就是“不作为”,刑法将之推定为:放任别人死亡的结果发生,这就是“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对于上述6名遗弃手术病人、只顾自身逃命的医务人员,我们不仅要给予道德伦理上的谴责,更要依法严厉追究其法律。按照我国《刑法》,“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医务人员丢下病人自顾逃命的行为,不止是一个范跑跑,不救护学生的简单职业伦理范畴的道德问题,更是一个法治层面的严肃法律问题。依据我国《执业医师法》,医师在执业活动中须履行“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的义务,并且“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面对险情,医务人员不仅不能一味自避风险,并且应当迎险而上,首先急救患者的生命安全。更何况,有6名医务人员来对付1名病人,将病人一起带离火灾现场的难度根本不大。

可怜这个正当壮年的人,今年才49岁,他是遭浓烟活活“熏死”的。先是遭遇车祸,后被截肢,紧接着又葬身火海,一条活鲜的生命,在短暂的几小时内,遭受如此惨烈的摧残,真是死不螟目情何以堪?这无疑是一场悲剧。然而,更令人悲愤的是,当火灾降临之时,几名参加手术的医护人员,居然置全身麻醉的病人不顾,选择了集体逃离,成为这场悲剧极不光彩的导演者。医院发生火灾,是谁也不愿意看到的,然而,在这起事件当中,我们看到的是医护人员对病人的极端不负。希望这件事能获得妥善的处理,相关人员必须得到应有惩处才能吸取教训。

危难之中见品德。一场大火就烧出了医德的原形。危险之中,将生的希望留给别人,让弱者优先成为一种社会的共识和自觉。“泰坦尼克号”沉没后,生存下来的几乎是老人、小孩子或妇女,而青壮年几乎全部沉入海底。对于医生和病人来说,病人拥有优先的生存权和撤离权,在个体无法实现的情况下,医生就必须有所担当。即便抛开道德的层面,仅就职业要求来说,医生和护士将一个无法动弹的病人置之不理,这都是一种渎职。救死扶伤历来就是医院和医生的天职。当病人走进医院,就把自己的健康和生命托付给了医院和医生。作为医护人员,应该视患者的利益和生命为第一职责,当面对危险时,如果首先考虑的是自己安危,而不考虑患者,这是医德的泯灭。如果人人都先考虑保全自己紧急避险,当火灾当头谁去消防救火?洪水来临谁去抗洪堵漏?外敌入侵谁去打仗保国?如果我们的社会都只顾个人安危,这个社会必将是危险的。

人们之所以把医护人员尊为白衣天使,既出于救死扶伤是人类最崇高的社会职业,又出自灾难来临时,医护人员必须首先保障病人的安全。在突发灾难的紧急状态下,至少应该做到与病人“同进退、共患难”,这是医德伦理的底线。这六名医护人员是披着天使外衣的逃兵,他们的丑劣行径,理应受到社会舆论的同声谴责。怎样妥善处理这件事故,求得死者家属的谅解,平息社会舆论?光依靠金钱赔偿远远不够,卫生行政部门和司法机关,更要携手进行公正调查、弄清真相,对死者的在天之灵,对死者家属作出透明和负的交代,并严肃界定事故性质,若已构成渎职犯罪,则绝不能“姑息养奸”。否则,政府形象将再次贬损,公信力将再度流失。

上海“医跑跑”事件虽是个案,却是行业积弊和人性冷漠的冰山一角,更常见的是视患者为生意,看病的出发点是患者腰包的大小。这就是医疗过度市场化的弊端,如果患者在医护人员眼中只是一个生财工具而不是一个人,他们就会不知不觉忘掉“救死扶伤”。之前我们见识了医生可以为领奖金手术中途离去,让手术台上的病人苦等半个小时;也见识了医生可以因为病人家属凑不齐医药费,把病人已经缝合的线拆了。公众已经伤痕累累,这次医跑跑们又见死不救,那等于是扒开我们的伤口继续在里面抹盐。痛定思痛,该院应该闭门思过,强化职工的医德教育,开展行业整风活动,狠抓安全管理,强化日常的安全预防,建立重大危险源、事故隐患整改措施,完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变演习,增强全员应急技能,使安全生产规范化、制度化。

医学院院长方勇表示:这次事故发生在医院,尽管目前火灾的确切原因仍在调查,但对于病人的死亡,医院方面负有全部。“应该承认我们的医护人员在第一时间对火情的判断是有失误的,而且救援措施也不够专业。我们愿意和病人家属沟通,承担全部。”我认为医院除了赔偿金钱外,还应追究行政管理之责。我们不期待医护个个都是”天使“,但若医护违背法定义务成为见死不救的“魔鬼”,就该得到惩罚。作为普通的“人”,在火灾时可以“先跑”,但是作为正在施行手术的医护人员,则首先要救助病人,只能“后跑”。对于擅离职守、严重不负的医跑跑们,他们已经丧失了基本的职业道德,根本不配再从事救死扶伤这项神圣的职业,应该追责清退出去。只有对医生严厉处罚,才能挽救医德沦丧。如果这些“集体撤离”的医跑跑不受到法律的惩罚,医护人员不顾病人生命的事情,今后依然会接连出现。但愿一条生命能唤醒沉睡的医德,解开长期存在的顽症,让主管医院的官员们,能在这场火灾中彻底警醒,从而改进人与物的管理,消除各种隐患,确保患者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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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 字 1 页 转到页 【编者按】一次事故,映射出的问题应该值得反思。作者针对事件进行了剖析,言之有力,读来同感。希望可以避免发生的事故,不再发生!【:梅暗香】

1楼文友:- 0 02:05:41 事出总会有因,究其因,治其本,才是防患于未然的重点。 爱哭爱笑,爱静爱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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