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忆是一场无法克制的冲动

文章来源:延庆文学网  |  2020-02-20

回忆是一场无法克制的冲动,我们常常陷入回忆,过去的场景如电影镜头般一幕幕闪过。我们难免诧异,为何对“曾经”如此记忆尤深?透过回忆,我们和曾经的自己对话,看到自己的伟大与渺小。   今天小编整理了四部以回忆开篇的文学作品,重读这些伟大的回忆。  

左一:《追风筝的人》封面 左二:《追风筝的人》电影海报   简介: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然而,在一场风筝比赛后,发生了一件悲惨不堪的事,阿米尔为自己的懦弱感到自责和痛苦,逼走了哈桑,不久,自己也跟随父亲逃往美国。   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为了赎罪,阿米尔再度踏上暌违二十多年的故乡,希望能为不幸的好友尽最后一点心力,却发现一个惊天谎言,儿时的噩梦再度重演,阿米尔该如何抉择?   故事如此残忍而又美丽,作者以温暖细腻的笔法勾勒人性的本质与救赎,读来令人荡气回肠。   开篇:我成为今天的我,是在1975 年某个阴云密布的寒冷冬日,那年我十二岁。我清楚地记得当时自己趴在一堵坍塌的泥墙后面,窥视着那条小巷,旁边是结冰的小溪。许多年过去了,人们说陈年旧事可以被埋葬,然而我终于明白这是错的,因为往事会自行爬上来。回首前尘,我意识到在过去二十六年里,自己始终在窥视着那荒芜的小径。   今年夏季的某天,朋友拉辛汗从巴基斯坦打来电话,要我回去探望他。我站在厨房里,听筒贴在耳朵上,我知道电话线连着的,并不只是拉辛汗,还有我过去那些未曾赎还的罪行。挂了电话,我离开家门,到金门公园北边的斯普瑞柯湖边散步。晌午的骄阳照在波光粼粼的水面上,数十艘轻舟在和风的吹拂中漂行。我抬起头,望见两只红色的风筝,带着长长的蓝色尾巴,在天空中冉冉升起。它们舞动着,飞越公园西边的树林,飞越风车,并排飘浮着,如同一双眼睛俯视着 旧金山,这个我现在当成家园的城市。突然间,哈桑的声音在我脑中响起:为你,千千万万遍。哈桑,那个兔唇的哈桑,那个追风筝的人。   我在公园里柳树下的长凳坐下,想着拉辛汗在电话中说的那些事情,再三思量。那儿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我抬眼看看那比翼齐飞的风筝。我忆起哈桑。我缅怀爸爸。我想到阿里。我思念喀布尔。我想起曾经的生活,想起1975 年那个改变了一切的冬天。那造就了今天的我。  

左一:《挪威的森林》封面 左二:《挪威的森连》电影海报   简介:这是一部动人心弦的、平缓舒雅的、略带感伤的恋爱小说。小说主人公渡边以第一人称展开他同两个女孩间的爱情纠葛。渡边的第一个恋人直子原是他高中要好同学木月的女友,后来木月自杀了。一年后渡边同直子不期而遇并开始交往。此时的直子已变得娴静腼腆,美丽晶莹的眸子里不时掠过一丝难以捕捉的阴翳。两人只是日复一日地在落叶飘零的东京街头漫无目标地或前或后或并肩行走不止。直子20岁生日的晚上两人发生了性关系,不料第二天直子便不知去向。几个月后直子来信说她住进一家远在深山里的精神疗养院。渡边前去探望时发现直子开始带有成 性的丰腴与娇美。晚间两人虽同处一室,但渡边约束了自己,分手前表示永远等待直子。返校不久,由于一次偶然相遇,渡边开始与低年级的绿子交往。绿子同内向的直子截然相反,“简直就像迎着春天的晨光蹦跳到世界上来的一头小鹿”。这期间,渡边内心十分苦闷彷徨。一方面念念不忘直子缠绵的病情与柔情,一方面又难以抗拒绿子大胆的表白和迷人的活力。不久传来直子自杀的噩耗,渡边失魂魄地四处徒步旅行。最后,在直子同房病友玲子的鼓励下,开始摸索此后的人生。   开篇:我今年三十七岁。现在,我正坐在波音七四七的机舱里。这架硕大无比的飞机正穿过厚厚的乌云层往下俯冲,准备降落在汉堡机场。十一月冷冽的雨湮得大地一片雾蒙蒙的。穿着雨衣的整修工、整齐划一的机场大厦上竖着的旗、BMW的大型广告牌,这一切的一切看来都像是法兰德斯派画里阴郁的背景。唉!又来到德国了。   这时,飞机顺利着地,禁菸灯号也跟着熄灭,天花板上的扩音器中轻轻地流出BGM音乐来。正是披头四的“挪威的森林”,倒不知是由哪个乐团演奏的。一如往昔,这旋律仍旧撩动着我的情绪。不!远比过去更激烈地撩动着我、摇撼着我。     就算在十八年后的今天,那片草原风光也仍旧历历在目。绵延数日的霏霏细雨冲走了山间光秃秃的地表上堆积的尘土,漾出一股深邃的湛蓝,而十月的风则撩得芒草左右摇曳,窄窄长长的云又冻僵了似的紧偎着蔚蓝的天空。天空高踞顶上,只消定睛凝视一会,你便会感到两眼发痛。风吹过草原,轻拂着她的发,然后往杂树林那头遁去。树叶沙沙作响,远处几声狗吠。那声音听来有些模糊,仿佛你正立在另一个世界的入口一般。除此以外,再没有别的声响。不管是什么声响都无法进入我们的耳里。再没有人会和我们错身而过,只看到两只鲜红的鸟怯生生地从草原上振翅飞起,飞进杂树林里。一边踱着步,直子便一边跟我聊起那口井来了。   记忆这玩意儿真是不可思议。当我身历其境时,我是一点儿也不去留意那风景。当时我并不觉得它会让人留下深刻的印象,也绝没料到在十八年后,我可能将那一草一木记得这么清楚。老实说,那时候的我根本不在意什么风景。我只关心我自己,关心走在我身旁的这个美人,关心我和她之间的关系,然后再回头来关心自己。不管见到什么、感受到什么、想到什么,结果总会像飞镖一样,又飞到自己这一边来,当时正是这样一个时代。再说,我那时又在谈恋爱,那场恋爱谈得也着实辛苦。我根本就没有气力再去留意周遭的风景。   然而,现在率先浮现在我的脑海里的,却是那一片草原风光。草香、挟着些微寒意的风、山的线、狗吠声,率先浮现的正是这些,清清楚楚地。也因为实在太清楚了,让人觉得仿佛只要一伸手,便能用手指将它们一一描绘出来。但草原上不见人影。一个人也没有。没有直子,也没有我。我不知道我们究竟上哪儿去了。为什么会突然发生这种事呢?曾经那么在意的,还看她、我、我的世界,究竟都上哪儿去了?对了,我现在甚至无法立即记忆起直子的脸来,我能想到的,就是一幕不见人影的背景而已。   当然,只要肯花时间我还是可以忆起她的脸。小小的冰冷的手、一头触感柔顺光滑的长发、软而圆的耳垂、耳垂下方一颗小小的痣、冬天里常穿的那件骆驼牌外套、老爱凝视对方的双眼发问的怪癖、有事没事便发颤的嗓音(就像是站在刮着强风的山坡上说话一样),把这些印象统统集合起来的话,她的脸便自然而然地显现出来了。最先显现出的是她的侧脸。这大约是因为我和直子总是并肩走在一块的关系罢。所以先让我忆起的常是她的侧脸。然后,她会转向我这边,轻轻地笑着,微微地歪着头开始说话,一边凝视着我的眼睛。仿佛要在清澈的泉底寻找一晃而过的小鱼似的。     《百年孤独》 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  
左一:《百年孤独》封面 左二:加西亚·马尔克斯   简介:《百年孤独》内容复杂,人物众多,情节离奇,手法新颖。马尔克斯在书中溶汇了南美洲特有的五彩缤纷的文化。他通过描写小镇马孔多的产生、兴盛到衰落、消亡,表现了拉丁美洲令人惊异的疯狂历史。小说以“汇集了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生活”荣获1982年文学奖。   开篇:多年以后,奥雷连诺上校站在行刑队面前,准会想起父亲带他去参观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当时,马孔多是个二十户人家的村庄,一座座土房都盖在河岸上,河水清澈,沿着遍布石头的河床流去,河里的石头光滑、洁白,活象史前的巨蛋。这块天地还是新开辟的,许多东西都叫不出名字,不得不用手指指点点。每年三月,衣衫褴楼的吉卜赛人都要在村边搭起帐篷,在笛鼓的喧嚣声中,向马孔多的居民介绍科学家的最新发明。他们首先带来的是磁铁。一个身躯高大的吉卜赛人,自称梅尔加德斯,满脸络腮胡子,手指瘦得象鸟的爪子,向观众出色地表演了他所谓的马其顿炼金术士创造的世界第八奇迹。他手里拿着两大块磁铁,从一座农舍走到另一座农舍,大家都惊异地看见,铁锅、铁盆、铁钳、铁炉都从原地倒下,木板上的钉子和螺丝嘎吱嘎吱地拼命想挣脱出来,甚至那些早就丢失的东西也从找过多次的地方兀然出现,乱七八糟地跟在梅尔加德斯的魔铁后面。“东西也是有生命的,”吉卜赛人用刺耳的声调说,“只消唤起它们的灵性。”霍·阿·布恩蒂亚狂热的想象力经常超过大自然的创造力,甚至越过奇迹和魔力的限度,他认为这种暂时无用的科学发明可以用来开采地下的金子。     《情人》  作者:玛格丽特·杜拉斯  
左一:《情人》封面 左二左三:《情人》电影海报   简介:一个与昆德拉、村上春树和张爱玲并列的小资读者、时尚标志的女作家,一个富有传奇人生经历、惊世骇俗叛逆性格、五色斑斓爱情的艺术家,一个堪称当代法国文化骄傲的作家,一个引导世界文学时尚的作家……   《情人》系杜拉斯代表作之一,自传性质的小说,获一九八四年法国龚古尔文学奖。全书以法国殖民者在越南的生活为背景,描写贫穷的法国女孩与富有的中国少爷之间深沉而无望的爱情。   开篇: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这个形象,我是时常想到的,这个形象,只有我一个人能看到,这个形象,我却从来不曾说起。它就在那里,在无声无息之中,永远使人为之惊叹。在所有的形象之中,只有它让我感到自悦自喜,只有在它那里,我才认识自己,感到心醉神迷。   太晚了,太晚了,在我这一生中,这未免来得太早,也过于匆匆。才十八岁,就已经是太迟了。在十八岁和二十五岁之间,我原来的面貌早已不知去向。我在十八岁的时候就变老了。我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人都这样,我从来不曾问过什么人。好像有谁对我讲过时间转瞬即逝,在一生最年轻的岁月、最可赞叹的年华,在这样的时候,那时间来去匆匆,有时会突然让你感到震惊。衰老的过程是冷酷无情的。我眼看着衰老在我颜面上步步紧逼,一点点侵蚀,我的面容各有关部位也发生了变化,两眼变得越来越大,目光变得凄切无神,嘴变得更加固定僵化,额上刻满了深深的裂痕。我倒并没有被这一切吓倒,相反,我注意看那衰老如何在我的颜面上肆虐践踏,就好像我很有兴趣读一本书一样。我没有搞错,我知道;我知道衰老有一天也会减缓下来,按它通常的步伐徐徐前进。在我十七岁回到法国时认识我的人,两年后在我十九岁又见到我,一定会大为惊奇。这样的面貌,虽然已经成了新的模样,但我毕竟还是把它保持下来了。它毕竟曾经是我的面貌。它已经变老了,肯定是老了,不过,比起它本来应该变成的样子,相对来说,毕竟也没有变得老到那种地步。我的面容已经被深深的干枯的皱纹撕得四分五裂,皮肤也支离破碎了。它不像某些娟秀纤细的容颜那样,从此便告毁去,它原有的轮廓依然存在,不过,实质已经被摧毁了。我的容貌是被摧毁了。   对你说什么好呢,我那时才十五岁半。   那是在湄公河的轮渡上。   在整个渡河过程中,那形象一直持续着。   我才十五岁半,在那个国土上,没有四季之分,我们就生活在惟一一个季节之中,同样的炎热,同样的单调,我们生活在世界上一个狭长的炎热地带,既没有春天,也没有季节的更替嬗变。     (编辑:王日立)小儿氨酚烷胺颗粒治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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