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岁少年泼汽油烧伤女教师拳

文章来源:延庆文学网  |  2020-05-06

24岁的杨冬玲,也曾是个爱漂亮的女孩。受访者供图

如今,杨冬玲在医院已接受两个月治疗。受访者供图

杨冬玲躺在病床上,烧得黝黑的手上,红色的指甲油很是抢眼。她身旁放着一部苹果,白色,刚买不久。

两个月前,1名1 岁的少年,为了抢夺这部,将矿泉水瓶中的汽油泼到了她身上,并用打火机点燃。由于作案时未满14周岁,这名少年终究由监护人 看管 。

新京报注意到,对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犯法,法律界素有争议。部分人士认为,随着社会发展,应当降低刑事年龄,否则极有可能 纵容 未成年人犯法。而另有一种观点则坚持,对未成年人犯罪,应以预防为先,抢救为主。

女教师属于特重度烧伤

在病床上躺了一个月,杨冬玲终究可以开口说话了。mm杨冬霞记得,她说的第一句话是:我的学生在哪里?

24岁的杨冬玲,是四川金川县毛日乡中心校的1名乡村教师。2014年,从四川眉山师范学校毕业后,她被分配到这所学校。

毛日乡地处山区,距金川县城近百公里。在学校,杨冬玲既教语文,又教数学。尽管条件简陋,交通不便,她却干得不亦乐乎。杨冬霞说,姐姐最喜欢跟家人分享学校里的事。 她最亲的,就是自己的那帮学生。

今年6月1 日,一个跟杨冬玲学生差不多年纪的少年,改变了她的一生。

杨冬玲清晰地记得,当晚9点,当她走过金川县政府广场时,一名少年突然窜了出来。随后,杨冬玲身上被泼了一层液体,紧接着,她看见对方取出1只打火机。

她很快被大火覆盖。

医院的诊断显示,杨冬玲的烧伤达Ⅲ度标准,属于特重度烧伤。

事后证明,少年向她身上泼洒的,是从1辆漏油三轮车上接的汽油。这名与她素不相识的少年,下手的目的,是为了抢夺她的苹果。

当时,这名少年刚满1 岁,在金川县城一所中学读初一。

少年被父亲用铁链锁在家里

杨冬霞提供的一张照片中显示,杨冬玲躺在病床上,全身被覆盖着纱布,透过纱布间隙,隐约看到烧得焦黑的皮肤。杨冬霞介绍,当晚,由于烧伤情况严重,杨冬玲被连续转院,最终就诊于四川省人民医院烧伤科。

一个1 岁的少年,为何会下此辣手?少年的父亲方先生告知新京报,自己早年间与妻子离婚,其后一直在外地打工,孩子平时由爷爷奶奶看护。 后来孩子爷爷去世了,就没人管他了,经常在外面惹是生非。

杨冬霞说,事发后不久,少年方某便被警方控制。而就在事发到被控制这几天内,其又接连犯下了盗窃和抢夺路人两起案件。对此,方某的父亲也承认。

由于作案时,方某还未满14周岁,按照刑法规定,无需承当刑事。当地警方对其作出了由监护人看管的决定。

而方先生的 看管 ,就是用一根铁链,将肇事的儿子锁在家里。

■ 焦点

14周岁以下犯罪 免责 ?

监护人需承担民事赔偿;本人会被处管束,或由监护人看管

这名少年烧伤我姐姐后,还继续作案,说明他没有悔改。 杨冬霞说,自己和家人不会放弃追责。而具体如何追责,她一筹莫展。

根据刑法规定,不满十四周岁属于无能力年龄阶段。也就是说,即便犯下烧伤他人这样的恶性事件,方某也无需承担刑事。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1名资深法官向新京报透露,在这类低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由于公安机关通常没法提起公诉,加之无适用法条,因此法院介入的极少。

但这并不意味着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犯法会免责。 北京市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魏艳丽表示,未成年人犯下恶性刑事案件,首先其监护人需承当民事赔偿,其次,肇事未成年人会被处以管教,或者由监护人看管。 要么是送到少管所,要么由监护人看管,接受社区改正,监护人需要定期向社区和公安机关汇报。

收容教养与监护人看管的界限在哪里?新京报注意到,《刑法》第17条第4款规定,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束,在必要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留教养。上述南京法官也透露,通常来说,没有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无看管条件的,才会被收容教养。

虽然方某的父母离异,但其父亲仍有监护能力。因此,方某并未被送至少管所接受管束。此外,方某一家需承担民事赔偿。杨冬霞说,事发后,方某父亲曾带着8万多元来医院探望,至于具体赔偿数额,两家还未谈拢。

是否应降低刑事年龄?

《民法总则(草案)》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下限调剂为六周岁

今年7月,广西岑溪一名1 岁少年为劫财,连续杀害 名同村儿童。被警方抓获后,因其未满14周岁,被履行三年收留教养。该案一度引发舆论关注,当收容教养的决定作出后,曾引发不小争议。很多友质疑:成型于1979年的刑法,是否应根据时代变化,对刑事年龄作出相应调整。

新京报了解到,在法律界内部,关于这一问题一直存在分歧。

在北京京宁律师事务所律师唐宁看来,由于社会的发展,较之以往,现代人普遍更加早熟,14周岁这一门槛,显然已经不合时宜。

而北京市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律师魏艳丽则表示,对未成年人犯法,应该坚持教育挽救为主,提前预防,而非通过下降刑事年龄,来将之变成 罪犯 。 青少年的人生观尚未成熟,可塑性比较强,应当通过家庭、社会的教育,来对之进行挽救。

新京报注意到,今年6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初次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中,对民事年龄也有所涉及。在这一草案中,将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定义为 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 ,而在此之前,这一年龄的下限为十周岁。

低龄犯法应当如何应对?

应由学校和家庭共同推动,先行介入,真正做到 预防在先

杨冬霞告诉新京报,姐姐出事以后,当地一时人心惶惶,年轻女性甚至不敢在晚9点以后独自外出。 虽然是未成年人作案,但犯法时的凶恶程度,一点都不比成年人差。

新京报梳理发现,近年来,低龄犯罪案件频出,其中不少案件曾经喧嚣一时。

去年10月,湖南邵东县产生一起未成年人劫杀女教师的恶性事件。10月19日,公安机关将 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其中年龄最小者仅11岁,最大1 岁。由于 名嫌疑人没有达到刑事年龄,因此被收留教养。

对低龄的未成年人犯法,我们坚持预防在先。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律师魏艳丽表示,未成年人 低龄犯法 ,一方面是家庭教育的缺失,另一方面,也是社会对其保护缺失的体现。

她介绍,根据《反家庭暴力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全社会有义务为未成年人创造一个完善的成长环境。 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做的远远不够。 在魏艳丽看来,对未成年人的法律教育,应当由学校和家庭共同推动,先行介入,真正做到 预防在先 。(王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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