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安委办通报421槽罐车起火过程

文章来源:延庆文学网  |  2020-08-09

名升讯 昨日,从茂名市安委办了解到,本月7日,市安委办对茂水路421槽罐车起火事故(详看茂名4月22日01版、4月23日03版、4月24日03版)情况进行了详细通报。为了避免类似事故发生,市安委办就相关事宜提出了明确要求。

通报中指出,今年4月21日上午11时许,茂名中联物流有限公司司机梁某胜驾驶粤K09152重型半挂牵引车(核定准牵引质量35.7吨)、挂湘G0206重型槽罐车半挂车(核定载重质量27.8吨)到乙烯厂装载69.507吨纯苯往水东港,下午13时许车辆驶离乙烯厂。但该车离开乙烯厂后并没有向东驶向水东港,而是西行开进S291线乙烯厂十九号门岗路段的一座院落。大约下午13时30分,该车在该院落内起火,然后司机将车开上公路。在S291线乙烯厂十九号门岗路段发生了这起事故。

据介绍,经市政府调查组调查,司机涉嫌私卸液态苯导致车辆起火,司机已被公安机关控制,具体原因还需公安机关作进一步调查。

该起事故的发生,暴露出驾驶员对危险化学品安全意识不强,货车营运者超限、超载严重,部分地方政府因地域管辖问题对危险化学品非法收购、储存行为打击不力等问题。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及时整改,市安委办在通报中向相关部门提出要求,要求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危运安全监管。加大对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行为的打击力度。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避免类似事故再发生,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茂名 周燕红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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